为加快推进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德州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扩大进出口规模。力争到2025年,德州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元,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高,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达到3个以上、新增公共海外仓3个,跨境电商培训孵化基地达到3个,跨境电商企业突破400家。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线上线下两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在线备案登记、通关、退免税、融资、仓储物流等一站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2.搭建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围绕自身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培育建设具备代运营、培训、孵化、直播、通关、物流、金融服务等功能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强化要素支持,形成企业集聚,打造完整的产业链和跨境电商生态圈。德城区、乐陵市、齐河县、宁津县、德州天衢新区等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先行先试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工作,发挥园区孵化器、加速器功能,培育跨境电商新生主体,形成“一区多园”体系,引导新业态创新集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二)构建六大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为企业提供全流程专业化服务,为跨境电商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口岸办、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济南海关、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2.构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账款融资、仓单质押、保险理财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仓融资业务等金融服务,扩大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便捷跨境收支服务,拓宽结算渠道,便利资金收付。(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德州市政府)
3.构建智慧物流体系。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互联互通的智慧物流信息系统,提升仓储物流信息智能化水平。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与铁路、港口、航空、邮政合作,提升跨境国际物流运输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德州市政府)
4.构建信用管理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纳入德州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力争实现“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5.构建统计监测体系。运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云计算技术等,建立综合运行分析机制,对跨境电商企业信息、进出口数据等信息进行分析,为政府监管和企业经营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德州市政府)
6.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防范等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的经济风险。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建立跨境电商业务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海关、省税务局,德州市政府)
三、工作举措
(一)推动高能级平台申建。加快德州综合保税区、鲁北乐陵保税物流中心的申建工作,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出口业务;积极争取国际邮件处理中心、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在德州布局,提高跨境寄递服务网络能力,推进中小企业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开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二)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建设与合作。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企业,重点加强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资源对接和深度合作,着力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扩大进出口规模。鼓励具备一定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通过建设独立站,拓宽销售渠道,开拓海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三)打造跨境电商集聚区及产业带。依托经济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聚合要素资源,围绕适合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轻工、纺织服装、机电、体育器材、家具、农产品、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的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区。创新“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提升行业集聚发展水平。宁津县打造健身器材、家具产业带;夏津县打造人造花、工艺品产业带;禹城市打造功能糖产业带;临邑县打造医药、防护用品产业带;平原县、庆云县打造机械设备产业带;德州天衢新区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德州市政府)
(四)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或租赁的方式,在欧盟、东盟、北美等重点国家或地区建立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辐射网点,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展示推广、报关清关、仓储配货等产业链服务,实现跨境电商本地化运营管理。鼓励与省内其他市探索建立海外仓共享机制,形成以省为单位、覆盖全球主要跨境电商市场的共享海外仓网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五)强化跨境电商孵化与人才培训。结合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积极招引国内、省内知名跨境电商培训孵化机构或培育本土机构,打造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加大外贸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加速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壮大跨境电商企业群体。重视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构建政府、高校、社会、企业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育本地跨境电商人才。(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德州市政府)
(六)推进通关便利化。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允许跨境电商商品和一般贸易商品同仓储存、同仓运行。实行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快速放行的便利通关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商品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完善退货机制,畅通退货通道。(责任单位: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七)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实行对德州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试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商务厅,德州市政府)
(八)推动跨境电商品牌建设。加大“德州造”品牌出海扶持力度,鼓励有特色产品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国际认证,形成一批有竞争优势的本土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和商品。支持企业与境外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合作,展示、推介德州品牌,扩大德州特色产品国际知名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德州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德州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动相关的机制体制和政策创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实施重点倾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德州综试区建设,制定和完善德州综试区专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
(三)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德州综试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有序推动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制度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加快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氛围。